顧問建築師

學歷
  • 國立中央大學建築工程學士
  • 美國華盛頓大學建築學士
  •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建築及都市設計碩士
教學經歷
  • 私立淡江大學建築研究所兼任教授 1981 ~ 1996
  • 私立淡江大學建築系兼任教授 1980 ~ 1996
  • 國立台北工專兼任教授(現台北科技大學) 1985 ~ 1988
  • 國立台北工專專任教授(現台北科技大學) 1976 ~ 1984
  • 東海大學建築系客座教師 1965
  •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建築研究所客座教師 (VISITING CRITIC, Columbia University) 1956 ~ 1957
專業資格
  • 國立海洋大學建築設計顧問 2002 ~ 2004
  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評選委 2001 ~ 迄今
  •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獎評委員會委員 2001 ~ 2005
  • 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管制審議委員 1998 ~ 2001
  • 高雄科學工藝博物館建築顧問 1988 ~ 1992
  • 國立中正大學建築顧問 1988 ~ 1989
  • 國立中央圖書館建築顧問 1980 ~ 1985
  • 國立中山大學建築顧問 1980 ~ 1984
  • 中華民國建築師執照建証第1221號 1984 ~ 迄今
  • 美國紐約州註冊建築師第7807號 1960 ~ 迄今
專業經歷
  • 王秋華建築師事務所主持人 1984 ~ 迄今
  • 美國紐約市古德曼/王秋華建築師聯合事務所主持人 1960 ~ 1979

設計理念

初學建築時,本以為這是一項有趣兼有實用的藝術,從業多年後才慢慢體會到建築師應有的社會責任。中國人有興欣賞自然美景,卻普遍地不夠重視人造環境。優美的宮殿、廟宇、高樓只代表了文化造詣的一部份,髒亂的街巷店宅卻不是文明社會的表徵,也無法帶動合作互助、和諧愉快的生活氣氛。建築師的責任不僅是建築物的設計監造、更重要的應是美化人造環境,及喚起人們對環境的了解與愛護。

我的設計理念,是必須先了解使用者的需求,同時思考使用者與周遭環境的關係,再定出設計的目標。當業主就是使用者時,這是不難做到的,但有時業主並非使用者,例如學校、醫院、建設公司等等,這些業主的重點考慮常常是管理與維修的便利,或投資利潤的回收,建築師除滿足業主以外,尚須深入考慮使用者的需求及設計成果可能形成對環境的衝擊,必要時須有熱忱與能力說服業主,修正設計計畫。

設計範疇包括了室外與室內,自人車動線、花木景觀至通風採光、裝修家具,都是構成環境的要件。建築師須要仰賴結構、機電、景觀、交通等各行專業的協助,也須虛心地向社會科學界學習,但我們有統籌各行業的重任。